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ㄈㄢˇ ㄑㄧㄝˋ
漢語拼音 fǎn qiè
釋  義
古人切語之法,用二字以求一字之音,上字與所切之字雙聲,下字與所切之字疊韻;上字以定清濁,下字以定平上去入;如「東,德紅切」、「反,甫晚切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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