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ㄈㄚˇ ㄗㄜˊ
漢語拼音 fǎ zé
相 似 詞 法例法規規矩規則軌則準則原則
釋  義
  1. 可做標準的準則、規則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一八回:「所以說沒有文章者,是沒有文章的法則。」
  2. 效法、奉以為法。《左傳.定公四年》:「以法則周公,用即命于周。」
  3. 制度、法度。也作「灋則」。
  4. 表示欲得其結果所必要的運算方法;一說通常語言述說的公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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