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ㄈㄚ ㄈㄢˊ
漢語拼音 fā fán
釋  義
闡發全書要旨,摘舉書中大意。晉.杜預〈春秋左氏傳序〉:「其發凡以言例,皆經國之常制。」南朝梁.劉勰《文心雕龍.史傳》:「按春秋經傳,舉例發凡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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