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 詞 平議 注 音 ㄆㄧㄥˊ ㄧˋ 漢語拼音 píng yì 釋 義 公平討論。《三國志.卷一三.魏書.鍾繇華歆王朗傳.鍾繇》:「此大事,公卿群僚善共平議。」《新唐書.卷五六.刑法志》:「死罪,中書、門下五品以上及尚書等平議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