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ㄆㄧˊ ˙ㄆㄚ
漢語拼音 pí pa
釋  義
樂器名,彈撥樂器。又稱枇杷。這個名稱來自所謂「推手為枇,引手為杷」之最基本的彈撥技巧。在唐朝以前,琵琶也是漢語裡對所有短頸魯特琴族彈撥樂器的總稱。秦代人民根據圓的形式創出直柄、圓形音箱的彈撥樂器,至秦漢不斷改進,定型為四弦十二品位,用手彈撥的樂器,為今阮弦之前身。西元四世紀,西域文化交流,致使半梨形音箱,四弦四柱的琵琶傳入中原。唐、宋以來在這兩種琵琶基礎上不斷改進,逐漸形成現今半梨形音箱,以桐木板蒙面,琴頸向後彎曲,稱為曲項琵琶,今日常見有南管琵琶和國樂常使用的琵琶。琴桿與琴面上皆為四相四弦。除用於歌唱、曲藝、戲曲和歌舞伴奏外,也用於樂器的合奏、伴奏和獨奏。也稱為「鼙婆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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