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ㄅㄧㄢˋ ㄏㄨˋ
漢語拼音 biàn hù
相 反 詞 公訴指控
釋  義
  1. 幹練而有辦事能力。《公羊傳.宣公十五年》「什一行而頌聲作矣」句下漢.何休《解詁》:「選其耆老有高德者,名曰父老,其有辯護伉健者為里正。」
  2. 法律上指辯護人為保護當事人的利益及權利,防禦不法或不當的攻擊,在口頭或文字上所作的辯白,稱為「辯護」。如:「他請一位律師替他辯護。」

︿
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