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ㄅㄧˇ ㄅㄨˋ
漢語拼音 bǐ bù
釋  義
職官名。主管審計的職務,歷代職權不一,如魏、晉時,主掌詔書、律令的審核。唐時,負責內外賦斂,經費俸祿。宋時,主掌中外帳籍。但因隨有行政處分,故隸屬刑部。金、元以後無此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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