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ㄅㄠ ㄍㄨㄛˇ ㄅㄧㄠˇ ㄐㄩㄝˊ
漢語拼音 bāo guǒ biǎo jué
釋  義
指立法院對法案的審查,或以朗讀內容方式代替三讀實質審查程序的法案整本表方式;或由行政部門先將現行法律中相關的待修待廢條文合併成一個法案,再送立法院審查表的方式。包裹表是為了讓法案儘速通過的權宜表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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