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ˋ ˋ
漢語拼音 yì wù
相 反 詞 權利
釋  義
  1. 泛稱人在社會中所應盡的職事。《老殘遊記》第一九回:「過河到省,不過四十里地,一下鐘後,已到了黃人瑞東箭道的公館面前。下車進去,黃人瑞少不得盡他主人家的義務。」
  2. 出勞力而不接受報酬。如:「他熱心公益,對於鄰里的庶務,總是義務幫忙。」
  3. 依法律規定或契約約定,強制個人或單位應盡的責任。與「權利」相對。如:「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」。清.徐珂《清稗類鈔.外藩類.烏蘭察布盟旗之編制》:「人民滿十八歲,即有當兵應差義務,至六十歲而止。」《文明小史》第四二回:「盤查奸宄,本是他警察局的義務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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