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ˊ ㄌㄧˋ
漢語拼音 ér lì
釋  義
到三十歲而有所成就。語出《論語.為政》:「吾十有五而志于學,三十而立。」後以而立為三十歲的代稱。如:「年屆而立之年,正是有所作為的時候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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