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ㄙㄢ ㄑㄧ ˇ ㄐㄧㄢˇ ㄗㄨ
漢語拼音 sān qī wǔ jiǎn zū
釋  義
民國三十八年在臺灣實施的農地改革政策。規定耕地佃租不得超過全年主要產物收穫量的千分之三百七十,以改善佃農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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