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ˋ ㄇㄧㄥˊ ㄋㄢˊ ˊ
漢語拼音 sì míng nán cí
釋  義
一種曲藝。用寧波方言說唱的彈詞。由一人自彈三弦說唱,一人敲揚琴伴奏,或有增至五人以上,加用琵琶、二胡、笙、簫等。有文書、武書之別。前者重說白,後者重唱工,唱詞以七字句為基礎,文詞較艱深。流行於浙江寧波和上海等地。也稱為「四文書」。

︿
回頂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