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ㄈㄚˇ
漢語拼音 sī fǎ
相 似 詞 法律執法
釋  義
  1. 職官名。掌理刑法。唐代於府置法曹參軍,州置司法參軍,縣置司法,宋沿置。元代始廢。
  2. 一般泛指檢察機關或法院依照法律對民事、刑事與行政等案件之審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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