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ㄗㄨㄥˋ ㄈㄚˇ
漢語拼音 zòng fǎ
釋  義
程序法。為規定實體法運用程序的法律。如民法、刑法為實體法,民事訴訟法、刑事訴訟法即程序法。也稱為「形式法」、「助法」、「手續法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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