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ㄗㄚˊ ㄐㄧˋ
漢語拼音 zá jì
釋  義
  1. 文體名。記載瑣事、器物、山水等雜事。
  2. 瑣碎的筆記。如:「生活雜記」。
  3. 禮記篇名。《禮記.雜記》唐.孔穎達.正義:「按鄭目錄云,名曰雜記者,以其雜記諸侯以下至士之喪事,此於別錄屬喪服,分為上下,義與曲禮檀弓分別不殊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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