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ㄖㄨˋ ㄧㄠˋ
漢語拼音 rù yào
釋  義
入於藥材之列,即可用做藥物。明.李時珍《本草綱目.卷三○.果部.橘》:「凡用須以新瓦焙香,去殼取仁,研碎入藥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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