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ㄕㄣˇ ㄆㄢˋ
漢語拼音 shěn pàn
釋  義
  1. 審訊並加以判斷。如:「法官正在審判一樁殺人案件。」、「最後的審判」。
  2. 書名。捷克作家卡夫卡所寫的小說。西元一九二六年出版,敘述主角約瑟夫無故被捕,又無端被釋,隨即又遭傳訊。他為求獲判無罪,四處奔走,尋求答案;甚至找上法院畫匠特多里,但特氏卻告訴他無人曾經真正被宣判無罪。最後,遭穿著制服的陌生人逮捕殺害。此書探討人的存在問題,存在主義色彩濃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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