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ㄔㄨ ㄕㄣˇ
漢語拼音 chū shěn
釋  義
  1. 法律上稱訴訟級的第一為「初」。
  2. 政府機關針對議案、計畫或申請案等的第一次核程序。如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規定:「議小組就推薦案件學術研究及教學表現詳細閱並充分討論後,進行初。」
  3. 文稿、書稿等的第一次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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