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ㄔㄨ ㄕㄣˇ
漢語拼音 chū shěn
釋  義
  1. 法律上稱訴訟審級的第一審為「初審」。
  2. 政府機關針對議案、計畫或申請案等的第一次審核程序。如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規定:「審議小組就推薦案件學術研究及教學表現詳細審閱並充分討論後,進行初審。」
  3. 文稿、書稿等的第一次審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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