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ㄅㄚˊ ˊ ˇ
漢語拼音 bá shí shī wǔ
釋  義
選拔人才,即使一半不合格,尚可得一半真才。《三國志.卷三七.蜀書.龐統傳》:「今拔十失五,猶得其半,而可以崇邁世教,使有志者自勵,不亦可乎?」也作「拔十得五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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