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 (Panama Canal)
注  音 ㄅㄚ ㄋㄚˊ ㄇㄚˇ ㄩㄣˋ ㄏㄜˊ
漢語拼音 bā ná mǎ yùn hé
釋  義
運河名。位於拿馬共和國中部,橫貫拿馬地峽,全長約八十二公里,溝通太平洋和大西洋間的交通。初為法人雷塞布開鑿,因經費不足而中止,後由美國接手,經十年完成,獲得單獨開鑿運河權利與永久租讓權。西元一九七七年,在國抗爭下,美、兩國簽訂拿馬運河永久中立及營運條約,規定在西元二○○○年前運河主權歸還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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