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ㄔㄜˋ ㄖㄣˋ
漢語拼音 chè rèn
釋  義
撤除職務。《文明小史》第一二回:「卻說上回書講到傅知府撤任,省憲又委了新官,前來管理這永順一府之事。」也作「撤職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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