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ˋ ㄅㄚˋ
漢語拼音 chì bà
釋  義
罷免職務。《漢書.卷八九.循吏傳.召信臣傳》:「府縣吏家子弟好游敖,不以田作為事,輒罷之,甚者案其不法,以視好惡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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