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ㄅㄚ ㄕㄨ
漢語拼音 bā shū
釋  義
為《史記》五種體例之一:有禮、樂、律、曆、天官、封禪、河渠、平準八篇,總稱為「八」,其內容記載典章制度沿革,後世正史多改稱為「志」。南朝梁.劉勰《文心雕龍.史傳》:「故本紀以述皇王,列傳以總侯伯,八以鋪政體,十表以譜年爵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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