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ㄅㄚ ㄍㄨˇ ㄨㄣˊ
漢語拼音 bā gǔ wén
釋  義
文體名。明、清兩代科舉考試時規定的應考文體。其體制源於宋、元的經義。最初八考試命題採用經書中人倫治道之言,應試者據以敷陳經義,有若代聖賢立言,稱為「制義」。元仁宗以四書命題,限用朱子集注,明、清時科舉考試亦多取四書中的語句命題,故稱為「四書文」。明成化以後漸成定式,清光緒末年廢除。文章結構可分為破題、承題、起講、提比、虛比、中比、後比、大結八部分,全文對格式、體裁、用語、字數有嚴格規定。也稱為「八比文」、「制藝」、「時藝」、「時文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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