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ㄅㄚ ㄈㄣ
漢語拼音 bā fēn
釋  義
  1. 書體名。為秦代隸體的一種筆法,相傳為王次仲所創,說法多種,常見的有:一、言八宜訓背,筆勢左右布相背,有如八字。見清.包世臣《藝舟雙楫.論書一.歷下筆譚》。二、有以二似隸,八似篆,介於篆隸之間,故稱為「八」。見《雅俗稽言.卷三二.字學.八》引《書苑文姬說》。也稱為「」、「」。
  2. 漢隸的別稱。魏晉以後的楷書稱為「隸書」,為避免混淆,稱當時通行且有波磔的漢隸為「八」。蔡邕所書的《熹平石經》為八的正則。也稱為「漢隸」。
  3. 事情接近完滿的狀態。如:「這事的進展沒有十,也有八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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