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ㄓㄨㄢ ㄌㄧˋ ㄑㄩㄢˊ
漢語拼音 zhuān lì quán
釋  義
屬於無體財產權之一種。依據《專利法》,發明人、新型創作人或設計人就其創作提出專利申請,且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後,取得專利權專利權之取得程序與結果原則上應公開並公告之。專利權人在一定期間內,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實施其發明、新型及設計之創作的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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