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ㄓㄥˋ ㄖㄣˊ
漢語拼音 zhèng rén
釋  義
  1. 為人作證的人。也稱為「保見人」。
  2. 法律上指當事人以外,對審判或檢察機關陳述自己的經驗或其所親見、親聞事實的第三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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