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ㄒㄧㄤ ㄈㄢˇ ˊ
漢語拼音 xiāng fǎn cí
釋  義
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詞,意義互為相反,即稱這些詞互為相反詞。如「熱情」與「冷淡」、「高明」與「低劣」、「快樂」與「悲哀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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