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ㄑㄧㄣ ˋ
漢語拼音 qīn àn
釋  義
奉皇帝旨意交付辦理的案件。《福惠全書.卷三.蒞任部.清查之法》:「欽案及上司有無未完批審詞狀。」《儒林外史》第四一回:「你們是都堂衙門的?是巡按衙門的?我又不犯法,又不打欽案的官司,那裡有個攔門不許進去的理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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