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

字  詞
注  音 ㄕㄜˋ ㄏㄨㄟˋ ˋ ㄒㄩˋ ㄨㄟˊ ㄏㄨˋ ㄈㄚˇ
漢語拼音 shè huì zhì xù wéi hù fǎ
釋  義
為維護公共秩序,確保會安寧所制定的法律。其前身為《違警罰法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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